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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助人为快乐之本——记高明区第三届道德模范何华娟
    发表单位:高明区工商联        发表时间:2013-02-01

      何华娟,女,52岁,汉族,广东信宜人,现为佛山市川东磁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,她在企业经营取得可喜成就的同时,坚持贯彻“育人助人”的信念,热心公益、乐于助人。因事迹突出,何华娟被推荐参与评选“佛山好人”,并被高明区文明委授予“高明区第三届道德模范”称号。

      八年前开始,何华娟通过社会志愿组织向贫困山区儿童和灾区募捐书包、衣服、文具等教学用品,长期点对点地向西藏、青海玉树等贫困地区资助了20多名困难家庭和单亲家庭的失学儿童,使这些失学儿童重新背上书包回到了学校。她经常通过书信与受助学生进行思想沟通、心理疏导,及时解决他们内心的困惑,教他们如何做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人,使他们健康成长。何华娟还通过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,包括组织员工捐款、做义工或志愿者。因为何华娟的热心公益,2007年她荣获佛山市高明区青年商会“公益事业贡献”先进个人称号。

      在企业经营中,何华娟更加注重的是教育员工如何做人做事。在企业的各种场合,何华娟经常教育员工要学会感恩,做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人。2012年,在何华娟的推动下,公司已经建立起了《父母感恩金制度》,规定企业每年要发给每个员工“父母感恩金”,教育引导员工用真情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,化感恩为动力,并付之于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,培养关怀他人、服务社会的有用之才。为鼓励和教育员工助人为乐,何华娟还专门设计了《星云大师菜根谭》和《日行一善》企业文化宣传手册,并发到每个员工手里,教育员工做一个有能力、更要有道德的人。

      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,何华娟相信助人为快乐之本,勤奋是成功的基础,并坚持以身作则,敬业拼搏、回报社会。她坚持“以最优产品回报消费者,以合理税收回报社会,以实惠福利回报员工,以真诚的亲情回报亲人”为最终目的,让所有的川东员工能成为社会的好公民,企业的好主人,家庭的好成员。她在生活和工作中互助、敬业、博爱的精神和行动感染着川东的每个员工,大家都亲切的称呼她为“娟姐”。

      作为企业经营者,何华娟坚持“以人为本”的管理理念,她以其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进取心,不断创新生产技术,取得了可喜成就。所经营的川东磁电公司成为了高明纳税大户、佛山纳税1000万元的知名企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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