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《关于修订〈佛山市高明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会员:
现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《佛山市高明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明府办〔2013〕107号)转发给你们,请贯彻执行。
特此通知
附件:关于修订《佛山市高明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明府办〔2013〕107号)
mobile.28365-365
2013年8月21日
附件:关于修订《佛山市高明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明府办〔2013〕107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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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8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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